各位老师:
根据理学院〔2013〕4号《理学院关于院长助理和各系系主任改选换届的规定》的文件精神,我院院长助理和各系系主任任期已经到期,现将改选换届通知如下:
一、符合院长助理岗位人选的基本条件:
1. 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博士学位;
2. 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乐意为大家服务并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二、符合系主任岗位人选的基本条件:
1. 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2. 系主任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195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乐意为教师服务并且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三、符合系副主任岗位人选的基本条件:
1. 应具有博士学位;
2. 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身体健康,乐意为教师服务。
四、选拔工作流程
1. 推荐候选人。填写院长助理、系(副)主任报名登记表,形式是自荐和他荐,他荐人数需3人及以上(截止期5月25日)。
2. 民主测评。召集全院或全系教职工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截止期5月31日)。
3. 征求意见。根据测评等工作,征求部分教师意见(截止期6月10日)。
4.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院长助理和系(副)主任。
五、其他
1. 院长助理和系(副)主任一届任期为4年。
2. 此次选拔岗位为院长助理1人,数学系主任1人,数学系副主任2人,物理系主任1人,物理系副主任2人,遥感与地球科学研究院等系成立之后再行选拔系(副)主任。
3. 如有意向申报院长助理和系(副)主任岗位的老师请于5月25日之前将报名登记表上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电子稿发至sdj1121@163.com。
理学院
201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