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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理学院     作者 : 龙芳     时间 : 2016-05-11  访问量 : 332

各位同学:

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创业实训增强大学生创业实践技能,大力促进我国大学生创新创业,为广大大学生提供一个助力创业发展的事业平台和实现青春梦想的展示舞台,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专项赛。学校将进行初步筛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内容和对象

1.项目须符合互联网与商业贸易活动的结合,或基于互联网对传统商业贸易产业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三农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移动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校园电子商务、旅游电子商务、康养电子商务、其他类电子商务等。

2.竞赛分实践类、创意类分别进行比赛,实践类为已经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创意类为还没投入实际运营的项目,同一个项目只能参与其中一类比赛。

3.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项目进入终审决赛后,参加终审决赛答辩的人员不超过3人,且均需为团队核心成员。

  4.凡在2016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赛。

  5.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二)赛事流程

5月—6月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复赛。

6月20日前,进入全国复赛的项目需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过时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7月10日前,举行全国复赛。全国评委会通过网络评审确定进入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实践类50个、创意类50个,并公布名单。

8月29日至9月1日,举行全国终审决赛。由全国评委会通过书面评审、现场答辩等环节,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及其它单项奖项目。

(三)项目申报

  1.参赛项目须为团队原创作品,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2)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3)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2.所申报创业项目提交后不得变更,团队成员不得变更。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附件一)、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视频以及PPT暂时不交,复赛需要。

(四)       其他事项

  1.具体全国复赛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二

  2.两份申报材料电子稿请于2016年5月27日18:00前交至邮箱1021400193@qq.com。

  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宛同学:15088651163(651163)

                                               

                                            理学院团委

2016年5月10日

附件一: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电子商务专项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二:组委会关于2016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专项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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