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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柯珂     时间 : 2017-04-21  访问量 : 871

各团支部:

根据团章及全国学联《关于地方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有关选举问题暂行意见》的有关规定,经院党委、校团委、校学生会批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于5月14日召开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努力开创理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

二、大会筹备组

根据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批复,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成立大会筹备组,负责大会有关事项。筹备组由院学生会委员组成,龙芳同志任组长,柯珂、罗斯琦同志任副组长。筹备组自即日起成立,于大会召开时自行解散。

三、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及代表团构成

(一)代表名额

经院党委、校团委同意,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以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各团支部人数的20%比例计算(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杭州师范大学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3、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习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善于和青年交朋友,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

5、选举应本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正式投票产生各团支部代表,在结合学生会组织的特点,考虑先进性的同时,注意代表性。

(三)代表团构成

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各年级数学系、物理系、遥感地学系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由各年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年级的数学系、物理系、遥感地学系各推选代表团团长一名,各代表团团长是大会主席团成员。

四、有关要求

1、各团支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积极协助大会筹备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2、团支书将代表名册(附件2)、代表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于4月27日18:00前打包发送至lxyxsh2016@163.com,并确定一位代表作为本团支部负责人。

联系人:罗同学 15088644940

                           

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组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附件3:理学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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