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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理学院     时间 : 2017-09-04  访问量 : 1232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时间

2017年9月6日-2017年10月15日

二、评奖工作内容

1.根据《理学院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各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附件2)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开展2014-2016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5〕57号)(附件3)的规定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做好2014、2015级学生师范专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评选三好学生的实施办法》(杭师大〔2011〕150号)和《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杭师大〔2011〕149号)的规定,做好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工作。

5.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励学奖学金实施细则》、《杭州师范大学福慧“美国赵氏廷芳基金”奖学金实施细则》等外设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名额分配,做好各类外设奖学金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具体名额根据学生人数进行分配)。

6.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师大〔2007〕126号)、《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杭师大〔2007〕125号)的规定,请各班申请“校文明班级”和“校优良学风班”,学院组织答辩评比推荐工作。

7.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的规定,根据学院上学期评选出的文明寝室、特色寝室进行推荐。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班班长组织同学填写《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附件4),并填好《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统计表》(附件5)以及《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登记表》(附件6)。

2.2014级各班、2015级各班、应物161班请于9月8日(周五)晚上18点前将班级统计表与班级综测小组成员登记表电子稿发送至lxyzhcp@163.com,同时请将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以及班级统计表的纸质稿送至D121办公室。2016级各班请于9月22日(周五)晚上18点前上交上述材料。

3.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校三好学生(附件7)和校优秀学生干部(附件8)申请,于10月9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lxyzhcp@163.com,过期不候。PS:请不要过早发申请表,必须在班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完成后再发送,以免信息有误影响评选。申请校优秀学生干部未评选上的,学院会择优推荐为院优秀学生干部。

4. 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校文明班级(附件9)和校优良学风班(附件10)的申请,请于9月25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lxyzhcp@163.com,过期不候。

5. 各类外设奖学金通知另发。

联系人:王薇婷,联系电话:13588067265(677265)。更多不详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联系电话:28865289。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1:理学院学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稿)

附件2:杭师大学〔2016〕27号

附件3:杭师大学〔2015〕57号

附件4: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个人评定表

附件5: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统计表

附件6: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登记表

附件7:杭州师范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8:杭州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附件9: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推荐表

附件10: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级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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