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奖学金”是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具体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三、四年级本科师范生。
二、评选名额及金额
全校共评选9名获奖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以前年度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
四、申请事项
1.理学院推荐到学校的名额为1人,本次评选拟在2014级师范班中选定推荐人选(如2015级特别优秀的师范生也可以申请,学院会综合考虑,非表现特别突出学院还是会考虑2014级)。各学院推荐后,学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9名同学。
2.本学年获评其他外设奖学金(福慧赵氏廷芳奖学金、福慧达利奖学金、江亮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的不再参与此次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推荐为叶圣陶奖学金的人选不再参与本学期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申报和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即将开始评选,每个班1-2个名额)。
3.请要申请的同学的填写预申请表,10月15日晚上之前发到王薇婷同学邮箱(750126089@qq.com)。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