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举办 “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五季)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柯珂     时间 : 2017-10-20  访问量 : 468

各班级:

为培养校内科创氛围,了解学生科创工作进程,经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五季),我院负责数理类科研项目报告会的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理学院团委

二、汇报项目

1. 2017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已有科研成果,需要结题的团队(本次报告会是申报2017年星光计划项目的第一次结题答辩,原则上应在本次完成结题);

2. 2017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已有科研成果,需要结题的团队。

三、汇报流程

1. 请2017年星光计划立项队伍和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队伍,自主申报参加本次学生科研报告会的项目,将申报书交至学院,学院将会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确定报告会的具体举行时间。

2. 学院组织报告会,报告会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3. 学院收集并整理材料,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上交至校科协,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四、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25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五、注意事项

1. 星光计划结题条件如下:(1)参加“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且获得的成绩为“合格”或“优秀”;(2)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

2. 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条件如下:(1)参加“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且获得的成绩为“合格”或“优秀”;(2)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3)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3级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 请各队伍务必于10月25日(周三)20:00前提交结题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以及各个项目结题材料:

(1)2017星光计划的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汇总表(附件3),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2)2017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书(附件4)、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汇总表(附件5)。【具体要求参照附件6的注意事项】

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材料命名(负责人+项目名称)至电子邮箱 2673863106@qq.com。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刘同学(13588257479/667479)、徐同学(15967124902/654902)。

                        

                                              理学院团委


附件1:“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五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

附件2:2017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2017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4:新苗结题报告书

附件5:2017年度新苗项目验收汇总表

附件6:新苗结题验收的注意事项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学院官微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