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4号)的文件规定,现启动2017年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含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符合《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4号)中奖励规定、且在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11月29日之间,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接收函不能申报)、各类学科竞赛获奖和全国或省级优秀论文等。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填报《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和《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将《杭州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奖励申报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各类学科竞赛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左侧装订后,交至D106办公室。各类证明材料的原件需随同携带,学院审核后退回。所有材料电子稿以及汇总表电子稿,请发送至522818142@qq.com 。请注意,必须在11月29日(周三)之前上交申报材料,否则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3.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报研究生本人,随后将审核合格的材料和《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复审。
4.研究生院复审通过后,公布奖励名单和金额。
5.奖励经费将于本学期结束前打入研究生本人的交通银行卡中,请留意查收。
四、其他事项
1.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请勿申报,2017年5月8日之前(此日期为《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4号]文件发布时间)的成果,不在奖励规范之内。2017年11月29日之后的成果,大家要严格按照奖励实施办法来申报,尤其是成果等级和奖励金额应准确。
2.自然科学类期刊认定采用JCR大类分区标准,期刊分区查询(按2016年份查询),请登录网址:https://www.fenqubiao.com(用户名:hznu 密码:hznu123456,需校园内网登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等级参考《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定级标准(2015版)》(杭师大发〔2015〕4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被南京大学核心版(CSSCI)、北京大学核心版、ISTP、ISSHP等收录的学术论文,以我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为准(若检索需付费,费用自理),或研究生本人自行网络查询、截图,导师签名确认。
3.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参照《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杭师大教〔2017〕30号)相关规定执行,奖励标准与之相同。
4.单项成果只奖励排位第一者;对于标注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我校正式教职工为通讯作者的论文,减半奖励;同一成果奖励采用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5.获全国或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直接按当年获奖情况进行奖励,相关研究生无需填写申报表。
6.提供虚假申报信息骗取奖励者,将取消和追回所有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7.联系人:龙芳,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附件3 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奖励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4号)
附件4 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杭师大发〔2017〕30号)
附件6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定级标准(2015版)(杭师大发〔2015〕47号)
理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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