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17〕17号)、《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学生2017-2018学年的综合表现,做好二、三年级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
二、评奖评优项目类别及名额
1、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8号)、《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评选。
2016级、2017级研究生评选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5%,二等奖30%,三等奖55%;单项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学生数20%。
2018级新生,满足申请基本条件,一志愿报考我院的新生和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其他学院、调剂到理学院的新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新生各档次奖学金金额根据每年各档次的人数而定。
2、国家奖学金
名额以省教育厅正式下拨的数量为准,因目前还未收到上级最终名额的下文,故先暂时按去年的比例执行,若有变动再进行调整。目前我院共3个名额,将从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中择优选取,不单独申请。具体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杭师大研〔2017〕19号)、《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执行。
3、经亨颐奖学金
全校共有5名,我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学院将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中择优进行推荐,不单独申请。
4、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院级研究生干部数的15%或校级研究生干部数的20%。具体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杭州师范大学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 奖学金的申请
1、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fw.hznu.edu.cn/)中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研究生认真总结自身学习、思想表现等,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奖助”栏目下的“奖学金与荣誉称号”中完善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信息、科研信息、主要事迹等。在此基础上,对照各类评奖评优条件,完成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申请操作步骤》(附件1)。申请学业奖学金者一并填写《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申请单项奖学金者一并填写《理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申请荣誉称号者一并填写《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或其他各类荣誉,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供佐证材料(录用的论文需上传录用证明,发表在SCI杂志的论文需上传校图书馆开具并盖章的收录分区证明),以供评审时进行核对,如果没有提供,该成果视为无效。
2、由于时间紧急,2018年9月18日(周三)前,请发送相应申请表电子稿(见附件)至2430353263 @qq.com,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你的申请和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发送申请表的电子稿时,邮件主题请用自己的“所申请的奖项种类-年级专业-姓名”,例如“学业奖学金二等奖-17级学科教学(数学)-张三”、“科研学术成果奖-16级凝聚态物理-李四”。申请表用附件形式发送,申请表命名格式同邮件主题。
2、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陈同学15088619367/679367。
五、其他
1、以上各类可以同时申请的奖项,除单项奖可以奖金兼得外,其他各奖项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就高;
2、各类奖学金申报的证明材料统计时间从2017年9月—2018年8月,已经用于申请过上一学年奖学金的证明材料不可重复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请各位参评研究生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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