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今年寒假将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开始。为更好地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相关要求
1.根据安排,学生1月20日前离校,离校时须到住宿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因假期学校整体安全管理较为薄弱,考虑到仓前、下沙校区,周边环境偏僻,安全治安相对较差,为减少安全隐患,原则上寒假期间学生不留宿。
2.若因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火车票等原因确定需申请延迟离校的,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研究生),交学院确认同意后报研工部审核。原则上延迟离校的时间不迟于1月27日。考虑到安全管理,申请留宿学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3.学车、兼职、家教等原因一律不得申请留宿。
4.返校时间请严格遵守学校的寒假整体安排,若因教学安排等原因确需提前返校的,须由学院同意后交研工部和公寓服务中心。
二、申请流程
1.研究生本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假期延迟离校申请表》(附件1,注意:签名需手写),纸质稿1月4日前交给班长,班长收齐后请于1月4日14:00前交至19-116。
2.研究生本人填写《2019年寒假学生留住学校统计汇总表(研究生)》(附件2),电子稿发给班长。班长汇总后将汇总表电子稿于1月4日20:00前发至兼职辅导员竺琨媛邮箱6351792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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