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办法》(附件3)的规定,2019年教育硕士研究生“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选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含“农村硕师计划”研究生)。我院推荐名额为3人,由学校统一进行评审,从各学院推荐的总计23位同学中最终评选出15位获奖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为教育事业奉献青春和智慧。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或其他不良记录。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必修课程不合格,至少曾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次,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可适当放宽。
5.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师合格水平达标测试成绩列本专业前5%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奖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于3月5日16:00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善“奖助-奖学金与荣誉称号”内的个人信息,填写《杭州师范大学“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附件1)上传至“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栏,并在“奖学金申请”栏目的“专项奖学金”中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学院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推荐名额,对申请人员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评选。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后,于3月2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确定为候选人的学生申请给予审核通过。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于4月10日前将参评微视频录制完成上交,视频应展示个人与本次评奖主题相关的内容,如教学技能、个人特质、成长经历及规划介绍等,充分展现师范生技能,彰显未来优秀人民教师的潜质(视频范例及录制规范和要求详见附件4)。
3.学校终评。召开“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微视频进行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5名获奖学生。
四、奖励办法
1.“马云卓越师范生奖”获奖学生奖励10000元/人。研究生以相同成果同时获得经亨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捐赠奖学金者,荣誉可以兼得,奖金取最高原则。
2.获奖学生中,凡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奖学金,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杭师大学〔2017〕89号)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含证明材料,以前评奖学金时曾经提交过的,不用重复提交),附件材料与申请表装订在一起,于3月5日(周二)18:00-20:00之间交至勤园19-115办公室马同学处。
2.《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3月5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1315418570@qq.com。邮件主题为: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年级专业-姓名”(例如:马云卓越师范生奖-17级学科教学(数学)-张三),申请审批表命名为:“马云卓越师范生奖”申请审批表-姓名,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命名为:“马云卓越师范生奖”汇总表-姓名。
3.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马同学:13750824302。
理学院学工办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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