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八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16〕2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评选对象为大三、大四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最为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其中艺体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至少获两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期学院预评通过),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四、评审办法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填写《经亨颐奖学金预申请表》,于4月23日中午12:00之前发至邮箱 lxyzhcp@163.com,联系人:吴美玲,15058184284(584284)。
2.学院推荐。
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请的同学中选拔推荐1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学院公示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册。
3.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4.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答辩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5.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评选条件应证材料(如:体测成绩等)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学生的风采,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竖向,大小为2MB)各一张。
2.经亨颐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15000元/人,经亨颐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当学年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
3.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28865290。
理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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