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立项公布,现将《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师范大学项目名单及资助经费表》予以公布(见附件),并作以下几点说明:
1.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预计2021年5月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在一年内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报书的要求,尽早启动,按计划实施,严格按照申报要求,顺利完成项目。
2. 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完成已批准课题的,将视情况追究课题负责人的责任。
3. 学校将在省项目办经费下拨后,发放经费代码,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做到节约开支、专款专用。根据杭师大财〔2014〕3号《关于印发杭州师范大学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的通知》,经费由学院〔学院院长(执行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学院负责科创团委老师审签。
4.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上发表论文或成果实物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均应标明“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不详事宜,可咨询院团委。
联系人: 团委办公室主任:黄祺宇:电话:15727946010
附件一:
附件二: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注意事项
附件三: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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