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科研

当前位置 :  首页 > 人才培养 > 学生科研

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lxyw     时间 : 2021-05-09  访问量 : 15

各团支部:

为营造校内科创氛围,了解学生科创工作进程,经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汇报项目

1.2020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详见附件1);

2.2020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还未参加答辩的团队(详见附件2)。

(本次报告会是2020年新苗人才计划和星光计划的第二次答辩,也是最后一次答辩

二、汇报流程

1.由理学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院级报告会,报告会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2.各项目团队负责人填写好相关材料文件,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上交理学院团委办公室,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三、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6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线上钉钉群

四、注意事项

1.星光计划答辩条件如下:“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1)项目成果: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条件如下:(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各项目团队需上交“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附件3,仅电子版)以及各个项目答辩材料:

(1)2020年星光计划的答辩材料包括:2020年“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一式两份,需附上指导老师意见及手写签名),并附上项目成果(论文、调查报告、录稿文件等),若成果为实物,还须附文字说明和照片。

(2)2020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答辩材料包括: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答辩报告书(附件5,一式两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项目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一式两份)。

4.请各学院务必于5月16日中午12点之前将“星光讲堂”答辩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8986962@qq.com,并且在负责同学回复无误以后进行打印。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理学院团委办公室黄同学(15727946010)联系。

附件1:2020年“星光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未答辩项目汇总表

附件2:2020年新苗人才计划未答辩项目汇总表

附件3:“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二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

附件4:2020“星光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学院官微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