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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1-09-28  访问量 : 701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具体条件和申报要求请查看学生手册上《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按照要求申报。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 项或是2 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30%)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校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申请办法

1.申请的同学向学院递交《国家奖学金预申请表》;

2.学院学工办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并上报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最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3. 后期根据《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请要申请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预申请表,于10月8日20:00之前发送至我院评奖评优邮箱wlxypjpy@126.com,过时不候。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柯老师,联系电话:28868966。

学工办

2021年9月28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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