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浙教高教〔2015〕33号)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实施方案(暂行)》(〔2018〕8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浙教评院〔2021〕7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并对2020-2021学年本科生学术论文和专利授权情况、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以及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情况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统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除美术学类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已收到录用通知,但未出刊的学术论文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已授权的专利在本次统计范围内(须是第一作者)。
3.须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创作表演、专利授权等作品的相关证明电子版(期刊须含封面、目录、正文),确保信息统计准确。
(1)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证明材料为科研项目立项书或结题证书(学生作为项目参与人需体现在证明材料中);
(2)学生发表学术论文证明材料为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
(3)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为演出证书等其他可以证明该项工作材料;
(4)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证明为专利证书。
4.指标解释:
附件1中的科研项目指本科生参加的各类教师主持的国家、省部纵向项目,以及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科研考核统计的横向项目(自然年内在研项目)。项目负责人指该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指学校老师)。
附件2中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指在校本科生在国内外正式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收录情况:指SCI(科学引文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CPCI(国际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CSCD(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其他期刊。若同一篇论文收录在多种数据库中,只填报一种。
附件3中的类别指理论类、创作类、表演类。类型指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其中大型作品、中型作品、小型作品的划分,依据音乐、戏剧、影视类作品的规模(包括作品时长、技术含量、参与程度等)。影响范围指全国(含国际)、区域、省内。
附件4中的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请各团支部于10月13日20:00点之前,将附件一、二、三、四以及证明材料(相应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命名:学院+数据类别+项目+负责人)中的信息填写完整并检查无误后发至团委公邮hsdlxytw2019@hznu.edu.cn。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物理学院团委科竞部:陈行锴:18858836076、顾贤钦 13566055173
附件一: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
附件二: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附件三: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
附件四: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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