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院2022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我院培优助学金名额为二档助学金1名,奖励标准为2500元/学年。
2.获得培优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特殊情况除外。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
(二)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及材料报送
1.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及《“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10月19日18:00之前发送至邮箱hsdwlxyqgzxzx2021@hznu.edu.cn(邮件主题:培优助学金-班级-姓名),逾期不候。
2.学院学工办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并上报学院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确定推荐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拟获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向市春风办报送材料。
市春风办审核无异议后将助学金拨付至学校,由学校计财处通过银行卡打卡发放的方式将助学金发放给困难学生本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工办乔老师,联系电话:28861043。
物理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8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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