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公告 > 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时间 : 2023-05-05  访问量 : 283

各班级:

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十一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2237)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评选对象为大三、大四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曾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四、评审办法

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填写附件《物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预申请表》并附对应佐证材料PDF,于56日下午16:00前打包发至邮箱wlxypjpy@126.com,邮件主题:经亨颐奖学金+班级+姓名,联系人:洪同学19858112731

2.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申请的同学中选拔推荐1-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学院公示后,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册。

3.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4.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5.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评选条件应证材料(如:体测成绩等)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申请审批表需正反打印;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本人风采,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竖向,大小为2MB)各一张。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28868966

物理学院学工办

202355

附件:物理学院2023年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预申请表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 学院官微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