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及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 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学院成立以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培养中心主任、学位委员会成员为组员的复试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军、侯红生
副组长:孙哲、苏晓松
成员:王杭栋、叶全林、金锦双、钟建强、毛宏颖、王蕾
监督与问题反馈联系人:苏晓松(纪委书记),电话:0571-28865283,邮箱:sxs@hznu.edu.cn
2.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学院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对复试工作的准备、复试小组的组成、复试内容的选定、复试的流程等做出具体部署。以本学院全体硕士生导师为主体建立复试考官库,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随机抽选考官,并进行分组。 试题由组长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学生面试顺序由学生本人在复试当天现场抽取。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5316,联系邮箱:190904362@qq.com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制定本次复试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复试方式均采用现场复试。
1.3月30日,一志愿复试:复试对象为第一志愿达到本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4月10日,调剂复试:复试对象为第一批调剂考生。根据计划招生数与第一批录取人数的差值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为150%-200%。
3.若出现生源不足情况,将进行多批次调剂复试。
4.复试内容和各项分值
复试内容由四部分组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水平考核、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按以下规则操作: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核专家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时间4分钟。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专业水平考核
此项为笔试考核。试卷内容为物理综合,包括《理论力学》、《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和《电动力学》三门课程内容,每门课程2题(简答题和综合计算题各1题),考生选择其中两门课程做答,每题25分,共100分。专业水平考核笔试时长为1小时。
(3)外语水平考核
考生先用英语完成自我介绍,再用英语朗读一段专业论文并回答面试专家提问,以100分计,时间5分钟。
(4)综合素质考核
专家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作答,以100分计,时间不低于20分钟。
5.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水平考核成绩×权重(45%)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权重(45%)+外语水平考核成绩×权重(10%);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调剂工作、资格审查和政审
1.关于调剂工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专业,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长不得少于12个小时。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遵照《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选择与本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作为调剂对象;对初试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严格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初试申请不同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差额比例为150%-200%;择优复试名单经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需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要根据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
(4)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心理测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4. 信息公开公示
(1)招生计划公开:2024年物理学科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1名。
(2)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含调剂)公开。在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及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5. 体检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执行和实施,本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2024年 3月27日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勤园19号楼
邮编:311121 联系电话:0571-28865286
Copyright © 2020 杭州师范大学物理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