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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物理学院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4-08-10  访问量 : 100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1〕70号)的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管理办法》(杭师大学〔2023〕67号)文件要求,做好优良学风班、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工作。

4.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5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特色寝室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4〕56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安排

1.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

2.充分掌握和利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评优工作在“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xgxt.h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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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综合测评功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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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学生评奖评优功能流程图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评选各环节,各环节时间段截止,系统自动关闭,学生和学院将无法申请和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学生申请及班级评议小组评定:8月10日—9月26日

(2)学院审核:9月17日—10月15日

(3)学校审核:10月8—17日

注:综合素质评定、奖学金等级、各类先进个人或集体荣誉在学院内的申请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同学们务必留意班级通知。

三、相关要求

1.各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评选结果将于学院审核结束后向本院学生公示5天后报送学校学生处。

2.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柯老师,联系电话:28868966,勤园19-119。

物理学院学工办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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