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我院推荐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 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详见《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1.申请的同学向学院递交《国家奖学金预申请表》;
2.学院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并上报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小组,最后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报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中的《预申请表》并按序整理好佐证材料,于9月22日20:00前发送至我院评奖评优邮箱wlxypjpy@126.com,过时不候。如存在伪造佐证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校规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柯老师,联系电话:28868966。
附件:2023-2024学年物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预申请表
学工办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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