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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学工办     作者 :      时间 : 2024-10-12  访问量 : 56

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班级前50%;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班级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8.参评学年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或义工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1)的要求规范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文件重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文件重命名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班级-姓名)向学院进行申请,附件2和3于10月20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hsdwlxyqgzxzx2021@hznu.edu.cn(邮件主题: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申请材料若填写不符合要求,后果自负。

2.学院对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和初选,并上报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小组,确定推荐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

3.获推荐资格的同学10月20日开始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推荐名单未公示前同学们无需在线上申请。

登录方式: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钉钉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 账号登录:学生登录账号:学生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学生身份证号加上Ntt@8819。

联系人:物理学院勤工助学中心 陈雯雯同学(钉钉联系)

      学工办 柯老师(勤园19-209 电话:28868966)

附件1:国家奖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姓名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班级-姓名


物理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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